澄考办发〔2014〕7号
澄城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提报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的
通 知
各有关职能部门:
为客观准确地检验和评判各镇、各部门2014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,根据《澄城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》,现就提报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报依据
1.县委办、政府办《关于分解落实市上下达我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的通知》(澄办字〔2014〕26号)。
2.县委办、政府办《关于印发澄城县镇和县级部门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》(澄办字〔2014〕30号)。
二、提报责任部门、内容及分值(见附表1、2、3)。
三、几点要求
1.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对照县委、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,按照各自职责和规定的分值,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和评分要点,力求客观合理,便于考核,能真实准确地评价各镇、各部门的工作实绩。
2.定量类目标任务的评分标准,要重点考核任务完成、报表资料、项目手续、建设进度等内容;定性类目标任务,要重点考核规定动作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,以及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图片、影像、文件等资料的完整、齐全情况。
3.各单位提报的评分标准,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、盖章后,于8月25日前报县考核办督查股。迟报或逾期不报者,县考核办将根据《澄城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扣减0.01分,并计入相关责任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得分。
联系人:刘怀飞 赵 涛
联系方式:6869067
电子邮箱:cckhb2008@163.com
1.各镇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制定分工表
2.县直部门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制定分工表
3.双管单位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制定分工表
2014年8月19日